高職高專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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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職高專教育實行的管理體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國家主要負責高職高專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制訂基本統一的質量標準、管理辦法,編制年度指導性計劃,并進行監督檢查。
二、高等職業教育的學制年限
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至三年,管理類專業一般為兩年、工科類專業一般為三年,非全日制的修業年限適當延長。以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為培養對象的高等職業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5年。
三、高等職業教育的專業設置
高等職業教育根據地區、行業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按照技術領域和職業崗位(群) 的實際需要來設置和調整專業,由承辦學校自行確定,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專業口徑可寬可窄,寬窄并存。目前教育部正在著手制訂《高職高專教育專業設置指南》,以指導高職高專 院校的專業設置工作。
四、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類型和承辦學校
高等職業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機制、多種模式的原則辦學。現階段,舉辦高等職業教育的學校有:短期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專科學校,獨立設置的成人高校、本科院校內設立的高等職業教育機構(二級學院)、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校等。
五、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
高等職業教育的學生修完專業所規定的課程、且考試合格者,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證書,并與普通大專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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