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按照中國民航大學與新疆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定向就業招生協議內容,受新疆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定向就業單位)委托,中國民航大學2025年面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開展定向就業招生,培養民航專業人才。
一、招生對象
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秋季)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理工類考生,符合《中國民航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相關專業報考要求。
二、招生計劃
定向就業單位 |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人) |
層次 |
招生省份 |
新疆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交通運輸 |
10 |
本科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飛行器動力工程 |
4 |
本科 |
應用氣象學 |
5 |
本科 |
航空安防管理 |
1 |
本科 |
合計 |
20 |
本科 |
三、志愿填報
考生在了解我校招生章程、本簡章內容的基礎上,應認真閱讀定向就業單位委托培養協議書(詳見附件)的相關內容,根據個人意愿,可在“學校志愿”中選報“本科一批次”“中國民航大學(定向單列院校代碼)”中相應的定向就業招生專業志愿。定向就業專業招生計劃及專業設置最終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高考志愿填報手冊為準。
四、錄取規則
定向生的投檔、錄取規則遵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定向就業招生計劃投檔線在我校同批次統招計劃投檔線下20分以內,同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上。被錄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學報到前,須按規定與學校、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若無故拒簽協議,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錄取,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定向生的投檔、錄取規則遵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交通運輸、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實施大類招生,報考上述專業并被錄取的考生入校第一學年按相關學院培養方案進行大類培養,第二學年后再分流至相關專業。定向學生按錄取專業修讀,不得轉專業。
五、就業
學生畢業時符合接收條件的,定向就業單位根據單位人力資源配備需求情況,按照學生生源地屬地化和就近原則確定工作地點。
新疆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定向生的就業工作地點包括喀什、莎車、庫爾勒、且末、若羌、阿克蘇、圖木舒克、阿拉爾、和田、于田、阿勒泰、喀納斯、庫車、哈密、克拉瑪依、塔城、博樂、吐魯番、富蘊、奇臺、巴里坤、巴音布魯克等支線機場。
六、聯系方式
(一)招生網站:www.cauc.edu.cn/zsb;招生微信號:cauczb
(二)報名咨詢及聯系電話:
022-24092126(學校招生辦)
0991-7521827(新疆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
(三)中國民航大學監察處投訴電話:022-24092242
附件:《新疆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托中國民航大學定向培養本科生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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