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福建福耀科技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
http://m.hxsscy.com 2025年4月25日 來源:福建福耀科技大學 |
|
為全面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黨的教育方針,福建福耀科技大學堅持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協同融合發展,著力培養有社會擔當和健全人格、有人文情懷和科學素養、有歷史眼光和全球視野、有創新精神和批判思維的拔尖創新人才。經教育部批準,福建福耀科技大學于2025年開展本科生招生,本科生招生院校標識碼為413501489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福建福耀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福建福耀科技大學,上級主管部門為福建省教育廳,辦學類型為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學校。
第三條 學校位于福建省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智慧大道104號,學校標識碼為4135014896。
第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與福建省教育廳的領導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對本科招生的民主監督和管理作用。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 本科生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完成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咨詢。
第九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要,遵循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靈活性的原則,結合學校自身辦學條件等情況,以生源質量為先導,確定生源計劃的編制辦法。2025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公布為準。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應慎重填報志愿。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和福建省的有關規定,在各省級招辦統一組織下,遵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對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根據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計劃,我校專業(類)錄取時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批次參照所在省本科普通批次排序規則執行。凡進入調檔線的考生,在德、體條件合格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
第十四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專業選考科目(物理、化學必選)要求。
第十五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的考生在入學三個月內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規的考生,將依據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 收費標準與退費辦法
第十七條 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才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文件規定,學校實施向主管部門備案后的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為:工科類專業學費5460元/人∙學年,住宿費(雙人間)1200元/人∙學年。
第十八條 學生注冊后,因故退學或結束學業,學校將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才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和《福建福耀科技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章 畢業證書
第十九條 凡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培養計劃規定的所有學分,準予畢業并頒發福建福耀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福建福耀科技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辦法》所規定條件者,頒發福建福耀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激勵資助保障機制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完善的學生獎、助體系,設立入學“綠色通道”,家庭困難學生可先辦理入學手續。學校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制度,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包括境外學習交流),確保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影響學業及相關訓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我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條福建福耀科技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本科招生錄取工作,不組織、不參與任何形式本科招生涉考培訓輔導活動,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福建福耀科技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組織或參與本科招生相關涉考培訓輔導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咨詢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智慧大道104號福建福耀科技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50109
咨詢電話:0591-62180153
傳真號碼:0591-62180090
咨詢郵箱:zsc@fyust.edu.cn(招生處)
監督郵箱:zsjd@fyust.edu.cn(招生監督)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福建福耀科技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
關于福建福耀科技大學更多的相關文章請點擊查看  |
|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華禹教育網(m.hxsscy.com)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