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教育部、財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學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漢市,現有兩個校區,南湖校區位于風景秀麗的南湖之畔,首義校區位于歷史悠久的黃鶴樓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部署要求,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6號)有關要求,2025年學校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具體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農村和脫貧地區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一)符合202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類)
招生計劃數不少于教育部核定的2025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各省(區、市)最終招生專業(類)及計劃數以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學校將于6月15日后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三、報名時間、辦法與要求
(一)
報名時間
4月2日10:00-4月20日24:00
(二)
報名辦法
1.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統要求完成報名。
2.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5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申請表在報名提交后通過系統打印,由本人、中學負責人親筆填寫相關內容并簽字確認,由中學審核蓋章);
(2)考生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3)考生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三)
報名要求
1.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材料復印件須中學蓋章。
2.所有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學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
3.未按報名系統要求完成報名流程或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報名無效。
4.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四、審核及錄取辦法
(一)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通過戶籍、學籍資格的考生,學校將組織專家組根據報名材料進行綜合評定,確定擬獲高校專項招生資格考生名單,并于5月25日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將獲得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學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考生本人。
(二)取得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的考生,應按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學校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專業時應按學校公布的招生專業及選科要求進行填報。
(三)學校將從高考投檔分數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四)錄取時,學校可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五、監督機制
(一)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紀檢監察部門郵箱:jw@zuel.edu.cn
監督電話:027-88386336
(二)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審核階段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中學須客觀、真實審核報考學校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的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六
學校執行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關于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的錄取規定。本簡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政策有調整,學校將按照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430073)
招生咨詢電話:
027-88386200;88386178
本科招生信息網:
http://bkzs.zuel.edu.cn/
本簡章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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