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部和貴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國家“211工程”大學。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6號)要求,我校2025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為進一步規范做好相關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領導機構
在貴州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錄取組織實施工作。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為準。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必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方可報考。
三、招生范圍和報名條件
貴州大學面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招生,報名考生應勤奮好學、成績優良,同時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202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上述報名資格條件須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四、網上報名
(一)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
(二)辦法:考生需登錄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同時必須將以下資料掃描后上傳: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其中須有高三年級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成績;申請表提交成功后下載打印,由所屬中學在每頁蓋章,學生本人簽名;往屆生由原學籍所屬中學蓋章);
2.考生連續三年實際在讀學籍證明(往屆生學籍證明由原學籍所屬中學出具);
3.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復印件(戶籍首頁、本人姓名頁)、身份證掃描件(雙面)。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必須上傳以上所有申請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因申請材料不齊或手續不全影響審核者責任自負。
五、審核
有關省份完成申請考生基本條件審核后,學校將根據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與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審核的符合報名條件學生名單進行核對,提交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隨后按要求報教育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和陽光高考平臺同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
六、錄取原則
(一)經學校審核確定為具有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考生且按照高考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指定的志愿欄填報貴州大學志愿者,其高考總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原則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下統稱一本線),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分數不低于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本類型計劃最低錄取控制線,學校將根據計劃,按照高考總分以“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二)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只能選擇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
(三)錄取專業為大類的考生,入學后按大類進行培養,一年后進行專業分流。
七、監督機制
(一)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考試及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原則,做到報考條件明確化,工作程序規范化,選拔辦法公開化,錄取結果公平化。
(二)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三)考生所在中學及考生本人應遵循“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材料準備,提交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學校將在考生錄取和新生報到環節開展考生資格核查,對于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851-88292118。
八、聯系方式
貴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大學東校區招生就業處304室
咨詢電話:0851-88292075 (工作時間)
網址:rso.gzu.edu.cn
郵箱:rso@gzu.edu.cn
貴州大學招生就業處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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