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業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A類建設高校,江蘇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學校以林科為優勢,以服務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為引領,理、工、農、文、管、經、法、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推進"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改革,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4〕11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我校2024年繼續在江蘇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現將有關辦法公布如下:
一、領導機構
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招生計劃
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具體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我校總體招生計劃數為準)。
三、報名條件
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備創新潛質、品學兼優、素質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蘇省普通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均可報名:
(一)競賽類: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或者自然科學素養類、人文綜合素養類、藝術體育類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競賽類項目表詳見附件1。
(二)學業優秀類:
1.江蘇省高品質示范高中首批立項建設和培育學校(具體名單見附件2)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級三個學期的期末考試成績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學年級歷史等科目類或物理等科目類學生中前50%(含);
2.四星級高中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級三個學期的期末考試成績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學年級歷史等科目類或物理等科目類學生中前20%(含);或素質教育推進好、與我校人才培養有合作聯動中學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級三個學期的期末考試成績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學年級歷史等科目類或物理等科目類學生中前30%(含);
3.其他高中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級三個學期的期末考試成績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學年級歷史等科目類或物理等科目類學生中前5%(含)。
(三)思想品行類:思想品德優秀,高中階段獲得市級(設區市)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等榮譽稱號。
(四)創新潛質類:對林科、生態等我校特色學科領域具有濃厚興趣、且高中階段在國內外相關專業學習實踐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或經我校審查認定的在某一學科領域具有特殊才能者(需附詳細資料說明或佐證材料)。
以上考生申請材料中有關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等應在我校規定的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補報。
四、招生專業
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我校學科優勢和專業特色,特向考生開放"林業工程"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所涵蓋的本科專業以及國家級、省級一流本科專業等優勢及特色專業。學校現有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31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6個,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8個。2024年綜合評價招生專業詳見附件3,考生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應符合填報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本年度招生專業最終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以報名條件(四)"創新潛質類"報名的考生,填報專業限定在與其創新潛質相對應的專業。如填報專業與潛質不符,則不享受綜合評價錄取相關政策。
五、報名辦法
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實行網上報名。考生需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https://bm.chsi.com.cn),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各項申請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包括:
1.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完成后由報名系統生成打印,須考生本人簽字、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
2.符合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獲獎證書、榮譽稱號等,但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
3.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期末成績及排名匯總表;
4.《南京林業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招生報考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4,本人簽名后上傳);
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上傳材料真實、準確、清晰可讀,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5月9日23:59。
六、選拔程序
(一)資格初審
1.報名截止后,學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材料不全者視為初審不通過),并將考生初審情況折算為"初審條件分"(滿分200分),擇優確定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名單。
2.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名單經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將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并按規定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二)面試確認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于5月31日前在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面試確認并繳費。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規定,考生須繳納綜合評價招生測試費,標準為60元/生,逾期未確認或未繳費者將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考核安排
考核時間初定于6月16日。考核以綜合素質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考核學生溝通表達能力、學習能力、綜合素質與創新潛質等,"面試考核分"滿分為200分,具體安排將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另行通知(https://zsb.njfu.edu.cn)。
(四)入選與公示
我校根據"學校考評分"的高低排序,分歷史等科目類和物理等科目類按不超過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5倍擇優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入選考生名單經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凡有舉報并經查實,取消其綜合評價招生資格。
七、綜合評價與錄取規則
(一)綜合評價方法
入選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高考文化分須達到江蘇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我校根據考生的高考文化分、學校考評分等維度進行多元加權綜合評價,形成綜合評價分,評價方法如下:
維度 |
分值 |
備注 |
高考文化分 |
750 |
高考文化分滿分750分。 |
學校考評分 |
400 |
學校考評分滿分400分,其中初審條件分滿分200分,面試考核分滿分200分。 |
綜合評價分滿分為100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綜合評價分=(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滿分)×70%×100+(學校考評分÷學校考評分滿分)×30%×100。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二)錄取規則
根據進檔考生的綜合評價分及專業志愿填報情況,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綜合評價分同分情況下,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綜合衡量考生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擇優錄取。
八、監督機制
1.我校在江蘇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認真落實相關政策要求。考核過程遵守"五隨機"的原則,即"考官隨機確定,考場隨機分配,考題隨機抽取,學生隨機分流,考官隨機輪場",進行全程錄音、錄像。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全過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電話:025-85428753。
2.綜合評價招生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學及學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須客觀、真實,由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方為有效。考生所在中學應依據考生的學籍檔案、在校表現和高校要求,如實反映考生在高中階段各方面情況,積極協助提供有關材料,并做好考生相關信息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3.對在綜合評價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或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對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一經查實,將被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相關類型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給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九、咨詢方式
電話:400-928-1115、025-85427320
地址:南京市玄武區龍蟠路159號
郵編:210037
本科招生網:https://zsb.njfu.edu.cn
微信公眾號: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
微信小程序:南林本科招生
十、其他
1.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包括轉專業、研究生推免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獎助政策。
2.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南京林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南京林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3.英語專業只招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4.南京林業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綜合評價招生事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和應試培訓。
5.本簡章由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本校2024年招生章程。如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出臺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附件1:競賽類項目表 點擊查看
附件2:高品質示范高中 點擊查看
附件3:綜合評價招生專業目錄 點擊查看
附件4:真實性承諾書 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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