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24〕23號)要求,為做好太原理工大學2025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1、具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所持證件均須在有效期內);
2、參加2025年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語文、數學A、英文三個科目學測成績均須達到前標級(含)以上;
3、品行端正,擁護“一國兩制”和國家統一;
4、身體健康,體檢標準參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目錄
學校2025年計劃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人數10人,每個專業招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人,考生可報考專業見下表。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科類 |
學制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080202 |
理工類 |
4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080401 |
理工類 |
4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080601 |
理工類 |
4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080705 |
理工類 |
4 |
自動化 |
080801 |
理工類 |
4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080901 |
理工類 |
4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081003 |
理工類 |
4 |
環境工程 |
082502 |
理工類 |
4 |
工程管理 |
120103 |
理工類 |
4 |
會計學 |
120203 |
文理兼招 |
4 |
三、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報名方式:符合報名條件者請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按照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及上傳相關材料,材料主要包括:
。1)《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掃描件(請注意證件的有效期,掃描件格式:PDF或圖片,下同)和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掃描件;
。2)電子照片(免冠證件照,格式:JPG);
。3)臺灣地區學測成績單掃描件(含報名序號或準考證號);
。4)考生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系統內下載模版)掃描件;
。5)考生本人簽名的個人成績查詢授權委托書(系統內下載模板)掃描件;
。6)個人陳述(1000字以內);
。7)往屆高中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掃描件;應屆高中畢業生須提供就讀學校開具的注明學籍號的預畢業證明或在學證明掃描件,并于開學報到前提交高中畢業證書;
。8)獲獎證書或有關申請者經歷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四、審核錄取
審核時間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學校將組織專家對報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依據考生的學測語文、數學A、英文三個考試科目的總分、考生專業志愿、考生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及錄取專業。
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學測語文、數學A、英文三個科目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學測語文、數學A、英文三個科目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數學A、英語、語文成績。
擬錄取名單將于5月15日通過報名系統及學校本科招生網統一公布。考生須于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征集志愿報名?忌_認后,學校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擬于2025年8月發放錄取通知書。
學校征集志愿時間安排以報名系統規定為準。
五、培養與管理
被錄取的學生入學后,學校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進行培養與管理。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六、學費住宿費
臺灣地區學生與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錄取的學生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住宿費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七、其他
1、學校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招生工作,同時設有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2、被學校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詳見隨錄取通知書郵寄的《太原理工大學2025級新生入學須知》。
3、學校不收取任何申請費用。
八、聯系方式
學校官網:http://www.tyu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zs.tyut.edu.cn/
郵箱:zsb@tyut.edu.cn
電話:0351-6014020,0351-6014101
舉報電話:0351-3176031
學校地址:迎西校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迎澤西大街79號,明向校區位于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大學街209號,虎峪校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澤西大街新礦院路18號
九、本招生簡章最終由太原理工大學招生與就業工作部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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