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選考科目要求 |
學業水平考試
單科成績要求 |
學業水平考試
折算成績要求 |
備注 |
小學教育(師范) |
50 |
不限 |
語文或數學為A等(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
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
1.按上述折算計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90分及以上。
2.按上述折算計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70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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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個專業,且不可兼報“復碩培養試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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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師范) |
40 |
不限 |
語文為A等(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
英語(師范) |
32 |
不限 |
英語和語文為A等(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
生物科學(師范) |
35 |
物理、生物學、化學(三選一) |
生物學或物理或化學為A等(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
化學(師范) |
35 |
物理、化學(二選一) |
物理或化學為A等(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
30 |
思想政治 |
思想政治或歷史為A等(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
學前教育(師范) |
90 |
不限 |
無 |
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
1.按上述折算計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80分及以上。
2.按上述折算計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60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之一。 |
特殊教育(師范) |
30 |
不限 |
無 |
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
1.按上述折算計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76及以上。
2.按上述折算計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60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之一。 |
合計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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