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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
http://m.hxsscy.com 2025年1月10日 來源:湖南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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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體)局,各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2號)有關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為進一步優化工作方案,嚴格規范管理,確保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平穩有序,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的領導和省教育考試院的組織管理下,由省內本科高校和生源高職(專科)高校組織實施。各高校是本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校級統籌,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安全平穩、公平公正。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轄區內涉專升本考試環境的綜合治理,重點加大對培訓機構的監管,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等各類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的違規違法行為。
二、不斷完善招考制度。2025年繼續實行公共科目省級統考、專業科目高校自命題考試的方案。省級統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制卷,自命題科目由招生高校自行命題或聯合命題。考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各招生高校要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建立完善自命題管理制度、組考工作方案、錄取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評卷管理制度、工作審核制度、臺賬記錄制度等,對考試各環節全過程工作進行嚴格管理,堅決防止失泄密的發生,確保考試安全、規范、有序。
三、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各高校要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和招生計劃管理要求,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加強工作人員的監督監管,嚴防各類違紀違規行為,特別是要堅決杜絕工作人員與社會機構內外勾結泄露考試試題、損害招生公平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進行處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四、著力強化宣傳引導。各高校要按照招生考試“陽光工程”的要求及時做好招生信息公開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按照全省統一口徑,加大專升本考試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力度,及時全面準確發布各項要求,確保考生知悉相關政策和考試招生工作安排。要加強對有報考意愿學生的引導,避免扎堆報考。要公開舉報和咨詢電話,妥善處置信訪申訴,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密切關注線上線下輿情,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積極營造良好氛圍。
五、落細落實監督檢查。繼續貫徹執行省教育廳2022年下發的專升本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辦法(湘教通〔2022〕27號文件),強化專升本全覆蓋全過程全鏈條監督檢查。省教育廳將會同教育紀檢監察機構和招生考試機構對各高校專升本工作進行巡視督查。各高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本校專升本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命題、組考、錄取等關鍵環節以及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前預警,督促相關部門查漏補缺、加強整改。考試期間將采取省級抽查巡考、交叉巡考和校級常規巡考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巡視。
請各高校根據《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實際,研究制訂本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實施辦法。
湖南省教育廳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2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高校
2025年開展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本科高校為全省省屬本科高校(湖南師范大學、湘潭大學除外)和獨立學院(招生高校名單見附件1)。
二、招生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含免試生)可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
(一)遵紀守法,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含高職院校、高等專科學校畢業生及本科高校的專科畢業生,以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為準);符合退役大學生免試報考資格的應、往屆退役大學生。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在校及入伍期間受到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且在報名前還沒有解除處分的。
2.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仍處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報名參加過專升本普通計劃考試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含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
三、招生計劃
省教育廳在教育部核定的專升本總規模內,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各校辦學定位、辦學條件等因素,統籌安排2025年專升本招生總規模及分校招生計劃。各校具體招生計劃及計劃編制有關要求另行通知。專升本招生計劃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普通計劃。僅面向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其中,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渡期內繼續實施脫貧計劃,安排適量招生計劃招收脫貧家庭的學生。
(二)免試計劃。分為退役大學生免試計劃(簡稱退役免試計劃)及競賽獲獎學生免試計劃(簡稱競賽免試計劃)。各高校免試計劃單獨下達,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只能選擇一類報考。
1.退役免試計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退役大學生可報考: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應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學生;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在校生(含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復學,繼續完成學業并取得全日制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后重新參加高考錄取取得其他學校的學歷除外);③具有我省戶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在校生(含新生)或畢業生在我省應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歷的退役大學生。退役免試計劃報考具體辦法見《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錄取實施辦法》(附件2)。
2.競賽免試計劃。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在校期間(截止到2025年3月底)獲得下列競賽獎項之一的可報考:①獲得世界技能大賽、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總決賽爭奪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金、銀、銅獎),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湖南省第一屆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金獎);②獲得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原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和銀獎的所有團隊成員、銅獎排名前三的團隊成員。
四、招生專業
各招生高校要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印發的《湖南省高等院校學科專業優化實施方案》,將就業狀況作為招生專業安排的重要依據,重點安排涉及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產業升級和改善民生急需的專業。專升本報考時按照高職專科專業與本科專業相對應的原則進行,《湖南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類)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對應目錄》,附件3)為報考依據。
其中,報考醫學類相關專業的,按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相關文件要求,本專科專業的名稱必須嚴格對應(專科中醫骨傷專業除外,可對應本科中醫學專業),方可報考相關執業資格證。因專升本學習年限不足而導致不能報考有關行業資格證的專業,招生高校須在招生章程和分專業計劃中作出明確說明。
五、招生章程
各招生高校按照全省統一要求,規范制定本校2025年專升本招生章程,經學校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研究確定后,于2月中旬前在學校官方網站公布,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學校法定代表人對本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招生章程內容應主要包括:學校全稱、校址、辦學層次、辦學類型、招生專業、對學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考試方式、不同專業的考試科目及考試要求或說明、免試計劃的招生錄取辦法(含職業技能或適應性測試辦法)、錄取規則、收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考生申訴渠道等。招生高校可結合學校專業人才培養實際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有關報考要求。
六、報名及填報志愿
(一)報名。所有考生于2025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信息管理平臺”(簡稱專升本信息平臺)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確認個人信息。其中,退役大學生和競賽獲獎考生還需上傳本人標準證件照及身份證、畢業證、退役證(2025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證的須提供部隊開具的證明材料)、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相關證明、獲獎證書等有關證書證件的掃描件。
(二)志愿填報。專升本志愿分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填報安排在3月下旬,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錄取完成后進行。其中,普通計劃在首次志愿錄完后于5月下旬設一次征集志愿,免試計劃按照附件2相關規定填報征集志愿。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填報志愿。
首次志愿填報期間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報情況,考生要在退役免試計劃、競賽免試計劃、普通計劃(含脫貧計劃)中選擇一類報考,并按照《對應目錄》要求填報1所本科學校的1個對應專業。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免試生、脫貧家庭畢業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報相應計劃的志愿。
普通計劃的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同時選擇5所本科學校各1個對應的專業,但必須選擇統考科目與本人的考試科目相一致的專業。征集志愿不設脫貧計劃。
考生填報專業不符合《對應目錄》要求的為無效志愿。其中,對于競賽免試生,如獲獎賽項能對應本科專業,須填報賽項所對應的專業才能享受免試政策;獲獎賽項不能對應本科專業的,選擇考生專科專業所對應的本科專業才能享受免試政策。競賽免試生如選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專業,只能參加普通計劃的考試及錄取。
(三)繳納考試費。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為130元/生,按照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經確定予以準考的考生須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網上繳費平臺繳納報考費,未繳納費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試。
七、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貫穿專升本考試錄取全過程,一經發現資格造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免試生、脫貧家庭畢業生資格集中審核在報名結束后進行,志愿填報前集中公示7日。
(一)普通計劃考生資格審核。報名期間,生源高校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對本校考生的報考資格及其填報的信息、照片等進行審核,報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提交確認。省教育考試院及時進行比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其中,對于脫貧家庭畢業生,省內戶籍的經生源高校審核后,將匯總名單(加蓋學校公章)報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復核確認;省外戶籍的以生源高校審核結果為準。各高校須查驗由縣級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原建檔立卡身份證明,并對審核名單進行公示,確保真實。
(二)免試計劃考生資格審核。報名期間,生源高校、省就業指導中心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對免試生信息進行核驗和資格初審。其中,生源高校負責審核本校競賽獲獎學生及在校期間(含新生)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省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審核畢業后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含外省畢業生)。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高校及省就業指導中心分別將免試生名單及《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免試推薦審查表》(由“專升本信息平臺”生成并打印,見附件4)等相關材料匯總報省教育廳學生處。
八、考試組織和管理
(一)考試科目。考試科目由公共科目和專業綜合科目組成。公共科目共設大學語文、高等數學、大學英語3門,各招生高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從中任選2門;專業綜合科目由招生高校自行命題,一般只設1門專業綜合科目。有關高校藝術、體育類等專業如有需要可組織專業技能加試,加試內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確定。學校要提前發布自命題考試大綱或考試說明。
(二)考試組織。統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制卷;專業綜合科目、有關專業加試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關要求自主命題、自行制卷。考點設置在各招生本科高校,考生均在擬報考本科高校的考點參加考試。
(三)考試時間等事項。專升本普通計劃的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4月中下旬。
九、評卷及公布成績
(一)評卷。考試結束后,招生高校及時將統考公共科目考生答卷送交省教育考試院進行統一評卷,自命題科目均由各招生高校按相關要求自行評卷。
(二)公布成績。考試結束后10天內,招生高校將自命題科目考生成績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在規定時間統一公布考生成績,考生可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查看。
(三)成績復核。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可在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報考高校申請復核。高校通過“專升本信息平臺”報送統考公共科目的復核數據,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統考公共科目的成績復核,專業綜合科目由本校組織專人進行復核。專業綜合科目成績有差錯的,由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試院書面報告申請更正。
成績復核申請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查看成績核查結果。
十、劃線
各招生高校可綜合考慮本校招生專業及計劃,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生源質量、本校其他專業平均錄取率等情況,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或提出有關要求;有關招生高校設置專業加試的,可研究設置加試合格標準。劃線原則或合格標準的確定原則應提前公布,具體分數線應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則在考試結束后劃定并公布。未達到控制線或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十一、錄取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各招生高校統一開展錄取工作。
(一)免試計劃錄取。免試計劃錄取工作須在普通計劃考試開考前進行,4月上旬須完成錄取工作。具體安排按照附件2相關規定執行。
(二)普通計劃錄取。原則上5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
按照招生高校各專業生源數和招生計劃1:1的比例,依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其中,首次志愿錄取依據考生的總成績(2門統考公共科目、1門專業綜合科目成績之和,有加試的專業包括加試成績),征集志愿錄取依據考生的兩門統考公共科目成績(不含專業綜合科目成績)。首次志愿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計劃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面向未錄取考生進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進行投檔錄取。
錄取過程中出現末位總分相同考生,根據以下同分排位規則進行投檔:按大學語文、高等數學、大學英語、專業綜合科目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國語言類中非英語類專業,按照大學語文、專業基礎科目、專業綜合科目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位。
首次志愿錄取時繼續實施脫貧計劃,招生高校可適當提高脫貧家庭畢業生的錄取率,但原則上不得高于本專業常規錄取率10個百分點(均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具體錄取時,脫貧家庭畢業生與其他普通考生統一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完成后,如該專業的脫貧家庭畢業生錄取率沒有達到比例,可通過追加并單列部分計劃錄取脫貧家庭畢業生。追加計劃由本科高校申請,省教育廳統籌研究后下達;脫貧家庭畢業生在公布計劃范圍內錄取的,不追加計劃,但納入學校該專業錄取比例的計算基數。
(三)擬錄取名單審核。省教育考試院投檔后,招生高校完成擬錄取并將擬錄取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各招生高校在學校官網上對擬錄取名單公示7日。各高校不得提前公布未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的擬錄取名單。
(四)專科學歷審核。省教育廳學生處組織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學歷比對核查,原則上6月底前完成。不符合畢業條件的將取消錄取資格,符合畢業條件的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招生高校再依據省考試院錄取花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二、學籍學歷管理
本專科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學籍學歷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工作銜接,共同做好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一)專科階段畢業。各高職專科高校整理好專升本學生個人檔案,及時移交本科高校,按有關規定給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發放專科畢業證書,并及時在學信網進行專科學歷證書電子注冊。
(二)本科學籍學歷管理。本科高校9月底前完成對專升本學生報到入學及學籍注冊工作。學生入校后要加強錄取資格及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等工作,嚴格審核專科學歷電子注冊信息,確保本科學籍注冊信息與專科學歷注冊信息一致。
(三)在校學習及畢業。專升本學生入學后進入普通本科三年級學習,在校學習兩年(本科學制為五年的專業學習三年),不得轉專業和轉學,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學習形式就讀。本科高校應為專升本學生制訂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其畢業證書上標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書實際時間填寫。
十三、其他事項
(一)省教育考試院依據本通知要求制定并發布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報名、志愿填報、考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及各環節工作的具體日程安排。
(二)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省教育廳學生處陳衡、易明明,0731-84715492;省教育考試院成招處李欣橋,0731-88090230。
(三)本實施方案適用于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
附件:
1.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高校名單
2.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錄取實施辦法
3.湖南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類)指導目錄
4.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免試推薦審查表
附件1
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高校名單
長沙理工大學、湖南農業大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湖南中醫藥大學、南華大學、湖南科技大學、吉首大學、湖南工業大學、湖南工商大學、湖南理工學院、衡陽師范學院、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湖南文理學院、湖南工程學院、湖南城市學院、長沙學院、湖南財政經濟學院、邵陽學院、懷化學院、湖南科技學院、湘南學院、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長沙醫學院、湖南工學院、湖南涉外經濟學院、湖南警察學院、湖南女子學院、長沙師范學院、湖南醫藥學院、湖南交通工程學院、湖南應用技術學院、湖南信息學院、湘潭理工學院、湖南軟件職業技術大學、張家界學院、湘潭大學興湘學院、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湖南農業大學東方科技學院、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湖南中醫藥大學湘杏學院、南華大學船山學院、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湖南工業大學科技學院、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衡陽師范學院南岳學院、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湖南工程學院應用技術學院。
附件2
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錄取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退役大學生免試參加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招生對象
專升本報名前已取得退役證(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證的須提供相關證明)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符合前文退役免試計劃報考資格),且服役期間沒有受到部隊的相關處分,退役后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上年度已被退役免試計劃錄取的考生(含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不得報考。
二、招生高校、專業及計劃
退役免試計劃招生高校為所有開展專升本招生的省屬本科高校,招生專業原則上應為招生高校本年度安排專升本招生的所有專業,高校不得限定專業。免試專升本招生按專業對應原則進行,考生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類)指導目錄》(簡稱《對應目錄》)相關規定,申請與本人專業對應的本科專業。各高校免試計劃由省教育廳統一下達,并單獨進行編制,原則上不做分專業計劃,其中對于培養要求高的有關國控專業,為保證人才培養質量,可適當控制分專業計劃并在錄取系統中告知考生。
三、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信息管理平臺”(簡稱專升本信息平臺)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和確認報名信息(基本信息、就讀高校及專業,入學及畢業時間、入伍及退役時間等),上傳退役證(2025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證的須提供部隊開具的證明材料,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入伍時間、入伍地、在部隊表現情況、退役時間等相關內容。不能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予報名),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者同時上傳立功證書掃描件。往屆退役大學生還需上傳本人標準證件照、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的掃描件。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不予補報名,未按要求填報信息及上傳證明材料的,視為報名不成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核。報名期間,生源高校及省就業指導中心分別對考生進行信息核驗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由省教育廳會同省政府征兵辦、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對考生資格進行終審,終審后進行集中公示。
四、填報志愿
退役大學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填報志愿。未參與報名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不能填報免試計劃的志愿。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的,不得參加高校的有關測試及錄取。
(一)志愿設置。考生根據各招生高校計劃和專業填報志愿。首次填報志愿時,可填報1所高校的1個對應專業;首次志愿錄取完成后,有計劃缺額的將進行一次征集,未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可填報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首次填報志愿的要求,可同時選擇2所高校的各1個對應專業。
(二)填報要求。考生須按照《對應目錄》的要求填報相對應的本科專業。填報志愿前要認真查看擬報考高校的招生簡章和招生要求,確保本人志愿填報符合要求、入學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階段學業。對于醫學、護理類等國控專業,有關報考要求、學制年限,招生高校要將教育部及行業有關要求在招生章程予以明確。
五、測試
退役大學生士兵免文化課考試,招生高校依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測試。考生參加擬報考高校組織的相關測試,取得的測試成績作為錄取的依據。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榮譽的考生可免于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六、錄取
錄取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及“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機制組織進行。招生高校根據退役大學生士兵的測試成績,結合考生志愿、招生計劃、學生在校及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榮譽的考生可優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測試及錄取工作須在專升本普通計劃考試前全部完成。已被免試計劃錄取的退役大學生不再參加后續普通計劃的考試及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首次填報志愿高校普通計劃的考試及錄取。
對于擬錄取的非應屆畢業退役大學生,招生高校完成錄取后,可直接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對于應屆畢業的退役大學生,須在6月底前完成畢業資格審核確認后,再辦理錄取手續,不能如期畢業的將取消錄取資格。2025年上半年退役的學生錄取后及時將退役證提交給招生高校核驗,并由招生高校進行存檔備查,如不能提交退役證的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競賽獲獎免試生參照本實施辦法規定的流程進行志愿填報、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測試及錄取等。
(二)各招生高校根據本實施辦法制訂免試生測試及錄取具體操作細則。
附件3
湖南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類)指導目錄

說明:1.本科專業類依據為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
2.專科專業類依據為教育部《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及職業教育專業簡介(2022年修訂)。
3.報考本科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音樂與舞蹈類等藝術類相關專業的,考生須具有相關藝術專業基礎。
附件4
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免試推薦審查表

注:競賽獲獎學生初審意見由生源高校出具;退役大學生士兵初審意見由生源高校和省就業指導中心分別出具;本表一式三份,競賽獲獎、士兵退役證等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作為附件報省教育廳學生處。
湖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5年1月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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