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函〔2025〕264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商請設置山西文化旅游職業大學的函》(晉政函〔2023〕144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經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同意以山西藝術職業學院、山西旅游職業學院、太原旅游職業學院、山西青年職業學院為基礎設立山西文化旅游職業大學,學校標識碼為4114013696;同時撤銷山西藝術職業學院、山西旅游職業學院、太原旅游職業學院、山西青年職業學院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山西文化旅游職業大學為公辦本科層次職業學校,由你省領導和管理。
二、學校要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學校專業設置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同意首批設置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與編導、旅游管理、大數據工程技術等4個職業本科專業。
四、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12000人。
望你省進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導學校注重內涵發展,堅持職業教育辦學定位,加強對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辦學規律的研究,強化與產業發展、技術變革、人才需求的緊密對接,著力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山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教 育 部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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