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任免通知,其中涉及一批湖南高校。
省人民政府決定:
蘭勇同志任省教育廳副廳長,免去其湖南農業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左清同志的省教育廳副廳長職務;
潘安練同志任湖南師范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吳義強同志的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校長職務;
廖湘岳同志任湖南工商大學校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南科技大學副校長職務;
劉子蘭同志任衡陽師范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南師范大學副校長職務;
黃創霞同志任湖南科技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長沙理工大學副校長職務;
盛明科同志任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湘潭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曹執令同志的湖南工學院院長職務;
廖永安同志任湖南警察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吳亮紅同志任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鐘秋明同志任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徐厭平同志的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院長職務;
周勁松同志任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朱煥桃同志任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胡智清同志任湖南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張征瀾同志的婁底職業技術學院院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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