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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公告 |
http://m.hxsscy.com 2024年9月21日 來源: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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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開始在即,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推免服務系統說明
“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是全國統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推免生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所有推免生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考生于2024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可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志愿。所有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均應按規定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完成推薦及接收工作。
(一)最終推免生名單、錄取名單和推免生學籍注冊均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推薦高校公示推免生名單并向“推免服務系統”備案,招生單位按規定公示錄取名單并向“推免服務系統”備案。
(二)2024年9月22日起,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注冊并填報個人資料信息。2024年9月28日(上午9點開始)至10月20日,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三)“推免服務系統”中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復試錄取辦法及錄取推免生名單等備案公開的推免招生信息,均由各推薦高校、招生單位提供,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在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網站進行了公開公示。考生如有疑問,可直接與相關推薦高校、招生單位聯系咨詢或向推薦高校、招生單位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訴。
(四)推免生可在規定時限內查看本人報考并參加復試的招生單位相關專業的同層次、同類別推免生錄取公示信息。
(五)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以下簡稱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須按規定在“推免服務系統”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填報志愿。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不在“推免服務系統”發放復試和待錄取通知,如被招生單位擬錄取,由招生單位按規定直接上報擬錄取信息。
(六)2021級擬轉段的強基生于2024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并確認本人轉段信息,確認后的信息將作為強基生進入研究生階段的錄取信息。
二、“推免服務系統”推免生操作流程
(一)注冊。推免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或“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按提示完成用戶注冊。
(二)填報個人資料。推免生注冊后應登陸“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填報個人資料信息、上傳個人照片。請務必保證填寫的信息真實有效,并注意查看系統頁面的相關說明。推免生需按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示網上支付報名費。
(三)查詢。推免生在填寫志愿前應認真閱讀各招生單位發布的接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
(四)報名。推免生(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推免生除外)可同時在系統填報三個平行志愿(不分主次),每個志愿在提交后的48小時內不允許修改,期間招生單位下載報名信息并決定是否允許考生參加復試。志愿提交48小時后仍未接到復試通知、復試未通過,或拒絕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志愿提交48小時內,如招生單位通過系統明確拒絕推免生申請,推免生可立即填報其他志愿。
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只能填寫一個志愿,報名期間可修改。
(五)確認復試通知。提交報考志愿后,招生單位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反饋是否同意推免生參加復試的通知。推免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相關通知信息,如收到復試通知,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通過系統回復是否同意參加復試,否則招生單位可取消復試通知。未通過系統確認接受復試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單位錄取。
(六)復試。推免生如同意參加復試,應按招生單位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并參加招生單位組織的推免生復試。
(七)待錄取。通過復試的推免生,將收到招生單位通過系統發送的“待錄取”通知,推免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系統答復是否接受錄取通知,否則招生單位可取消待錄取通知。如接受,推免生即成為該招生單位的待錄取考生。推免生接受招生單位發放的待錄取通知后,不能再填報其他志愿,或接受其它復試、待錄取通知,其他招生單位也不能再向該推免生發放復試或待錄取通知。推免生未通過系統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則錄取無效。
(八)各專項計劃推免生的報考錄取操作,應按照具體政策要求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三、“推免服務系統”報考注意事項
(一)推免生如對系統自動填入的基本學籍(學歷)信息有疑問,請盡快向就讀高校的學籍管理部門咨詢。
(二)推免生選擇報考志愿時,應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和招生單位提出的學術要求,并按招生單位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三)推免生通過系統接受招生單位發放的待錄取通知后,如擬取消,應在遵守推免政策規定的基礎上,向相關招生單位提出申請,招生單位如同意,可通過系統取消待錄取通知,并由推免生通過系統予以認可。相關待錄取取消后,推免生可接受其他單位的復試、待錄取通知。
(四)招生單位可通過系統查詢報考該單位所有推免生的當前報考狀態,即考生接收的所有復試通知或待錄取通知等。
(五)為順利完成報名和錄取工作,請推免生認真了解系統各項提示信息,及時登錄系統查看招生單位發送的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并與招生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六)推免生不進行網上確認,以“推免服務系統”最終報考錄取信息為準,推免生因填寫信息虛假、錯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七)2024年10月20日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資格,符合《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所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已被招生單位擬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八)凡是違反政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推免生資格,并按照《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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