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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公布2027年普通高校擬在豫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
http://m.hxsscy.com 2025年4月10日 來源:河南省教育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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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27號)(以下簡稱《指引》)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管理的通知》(教學廳函〔2024〕18號)要求,為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增強考生選科和人才培養的精準匹配,促進高等教育和基礎教育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各普通高校研究確定了2027年擬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考科目調整適用范圍
此次公布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供2024年及以后年份進入高中一年級的普通高中學生選科時參考,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愛好及特長,統籌考慮國家和社會需要,結合擬報考高校及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合理確定選考科目。2025年、2026年高考選科要求仍以2023 年公布的《2025年擬在豫招生普通高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作為參考(可登錄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查詢https://www.haeea.cn/a/202309/43206_bbb2dc69.shtml),具體以當年我省公布的實際招生計劃為準。
二、選考科目要求
根據教育部《指引》精神,高校提出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可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對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再選科目為任意2門的考生均可報考。第二類是只對首選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為任意2門的考生方可報考。第三類是只對再選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再選科目選考化學的考生方可報考;如“化學,地理(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再選科目選考化學和地理的考生方可報考。第四類是對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均提出選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選考化學的考生方可報考;如“物理,化學,地理(3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選考化學和地理的考生方可報考。
三、招生院校及專業
此次公布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高校在所有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科要求,2027年起在我省實際招生的高校、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關專業是否在我省分別安排歷史類、物理類招生計劃,最終以當年我省公布的實際招生計劃為準。
附件:2027年普通高校擬在豫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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