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有關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上海市深化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2014〕57號)等精神,2025年本市繼續在部分普通高校?茖哟螌嵭幸婪ㄗ灾髡猩母镌圏c。試點院校依法自主進行入學考試、確定入學標準、實施招生錄取。通過試點,逐步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招生錄取制度,健全與本科層次相對分開、符合職業教育特征的?茖哟慰荚囌猩贫取
一、試點院校
2025年共有36所試點院校(見附件1)參加?茖哟我婪ㄗ灾髡猩。
二、報名事宜
報名條件、報名時間等要求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荚囌猩鷪竺ぷ鞯耐ㄖ罚涛瘜W〔2024〕37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荚囌猩鷪竺麑嵤┺k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4〕20號)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考生(含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若前期未參加集中報名,可于2月28日在戶籍所屬的區招考機構或學籍所在學校進行補報名(具體可咨詢各區招考機構或學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凡已具備高等院校非全日制學籍的在讀學生,須在3月30日前自行辦理完原學籍退學手續,否則不予注冊全日制學籍。
三、志愿填報
3月7日9:00-21:00,3月8日9:00-15:00,考生登錄“上海招考熱線”(www.shmeea.edu.cn)進行網上填報志愿?忌商顖1所院校志愿,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志愿,普通類專業志愿與藝體類專業志愿之間不得兼報,同時須勾選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志愿填報期間,考生可修改本人填報志愿信息,3月8日15:00系統關閉后不再予以修改和補填。
3月14日9:00-20:00,3月15日9:00-15:00,考生登錄“上海招考熱線”(www.shmeea.edu.cn)進行網上繳費。
因志愿填報錯誤及未繳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院校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上海招考熱線”將公布有缺額計劃的院校及專業情況,在4月1-4日期間,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兩次征求志愿錄取。
四、考試安排與錄取辦法
(一)考試安排
各項測試統一定于3月22日(星期六)8:30開始。測試均須在標準化考場中進行。試題命制和印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保密工作規定進行。
(二)錄取辦法
1.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作為錄取依據的總分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其中,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7門科目),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折算辦法與職業適應性測試考核方式,以及兩者分值比例,均由試點院校自主確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試點院校以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并將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重要參考,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2.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成績齊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文化素質測試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等級進行折算。每門科目的等級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A+為滿分70分,E計40分,相鄰兩級之間的分差均為3分。
職業技能測試為素質技能測試(統一命題)或校考,滿分200分,具體由試點院校自主確定其中一項,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作為錄取依據的總分由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直接合成。試點院校以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參考考生的專業技能學習成果記錄,并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重要參考,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3.對高中往屆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往屆畢業生及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成績不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及符合報考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其中:
(1)普通類專業:作為錄取依據的總分由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直接合成。統一入學測試成績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2)藝體類專業:考試錄取辦法同上,錄取時統一入學測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分值比例由試點院校自主確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試點院校以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4.對本市新疆、西藏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名單由市教委鎖定),按照與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成績齊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相同的方式選拔,計劃單列,單獨錄取。
5.退役軍人的考試招生錄取辦法另行通知。
(三)試點院校根據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則,確定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于規定時間內在院校網站上公示。
(四)春考成績和藝體類專業統考成績均不得作為?茖哟我婪ㄗ灾髡猩匿浫∫罁
(五)試點院校不得擅自提前組織考生面試、測試,并作為錄取依據。
(六)通過?茖哟我婪ㄗ灾髡猩浫〉目忌鷳{院校錄取通知書于2025年8月下旬,前往相關區高招辦或高中階段學校等個人檔案所在地提取或轉遞紙質檔案,并按院校的規定遞送。
(七)被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荚囌猩鷪竺ぷ鞯耐ㄖ罚涛瘜W〔2024〕37號)規定的其他考試;未被?茖哟我婪ㄗ灾髡猩浫〉目忌,可參加符合文件規定報名條件的其他考試。
五、收費標準
試點院校的收費標準按《上海市物價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滬價行〔2000〕120號)、《上海市物價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本市高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滬教委財〔2007〕38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物價局
上海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本市松江大學園區公辦高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的通知》(滬教委財〔2012〕118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2015年民辦高等學歷教育收費工作的通知》(滬教委民〔2015〕4號)、《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優化本市公辦高校本?茖W費形成機制的通知》(滬發改價調〔2023〕21號)等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六、招生章程
(一)各試點院校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校2025年?茖哟我婪ㄗ灾髡猩鲁獭
(二)?茖哟我婪ㄗ灾髡猩鲁贪韵聝热荩涸盒HQ、就讀校址、院校招生層次、辦學類型、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院校招生管理機構、招生計劃、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選拔對象、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院校測試方法和安排、錄取規則、收費標準、資助政策、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網址及聯系電話等。
(三)各試點院校須認真填寫《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正、副表(見附件2、3)并上報市教委。市教委將于2月下旬完成各試點院校?茖哟我婪ㄗ灾髡猩鲁痰膶徍恕浒腹ぷ鳌
(四)各試點院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經市教委核準備案后應及時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院校法定代表人應對本校?茖哟我婪ㄗ灾髡猩鲁碳坝嘘P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市教委將對試點院校招生章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督查。
(五)各試點院校須于2月底前將經市教委核準的招生章程寄至各區考試招生機構。
七、管理與監督
各試點院校在?茖哟我婪ㄗ灾髡猩ぷ髦校仨毢侠碇贫ㄕ猩媱,精心組織、嚴格管理、規范操作,不斷完善考試招生工作制度,確保?茖哟我婪ㄗ灾髡猩ぷ鞴健⒐⒐_進行。
各級監察部門對2025年?茖哟我婪ㄗ灾髡猩ぷ鬟M行全過程監督,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對報名、考試、招生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黨員和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等嚴肅處理。對因試點院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招生違規嚴重的黨員,依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八、其他要求
(一)2025屆高中階段畢業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畢業學校負責;2024屆高中階段畢業生,以原畢業學校品德評語為主;2024年以前的高中階段畢業生,由考生所在街道、鄉、鎮或單位主管部門,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作出鑒定。
(二)考生體檢工作由試點院校組織。
附件:1.2025年上海市?茖哟我婪ㄗ灾髡猩母镌圏c院校名單
2.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正表)
3.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副表)
4.2025年上海市?茖哟我婪ㄗ灾髡猩母镌圏c工作日程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