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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公告(第36號)——本科二批B |
http://m.hxsscy.com 2024年8月2日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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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本次網上填報志愿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網上填報志愿的批次及科類
批次:本科二批B。
科類:文科、理科。
部分本科二批院校文科、理科新增計劃第五次填報志愿同時在本批次進行。
二、網上填報志愿條件
1.高考錄取系統中考生電子檔案狀態須為“自由可投”,其投檔分(實際高考總分+政策性加分,下同)須滿足下述條件:
1.少數民族考生可填報少數民族預科班志愿,其投檔分須達到報考院校相應科類本科二批投檔線下80分。
2.少數民族考生可填報民族班志愿,其投檔分須達到報考院校相應科類本科二批投檔線下40分。
3.所有考生均可填報定向招生志愿,其投檔分須達到報考院校相應科類本科二批投檔線下20分,但不得低于相應科類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4.投檔分達到相應科類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80分、具有2024年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報考資格的考生可填報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
三、網上填報志愿時間
1.8月3日8:00開始填報志愿;9:00后不允許刪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9:30后既不允許新填志愿也不允許刪除志愿,只允許修改志愿。
2.9:00第一次發布網報志愿統計信息,以后每小時發布一次。
3.網報志愿分段結束時間:
截止時間 網報志愿分數段
10:00 450分及以上的考生結束本次網報志愿
11:00 400分-449分的考生結束本次網報志愿
12:00 350分-399分的考生結束本次網報志愿
13:00 349分及以下的考生結束本次網報志愿
四、本次網上填報志愿方式及流程
1. 考生應提前閱讀《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和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平安高考”“填報志愿專欄”“招生計劃”中公布的相應招生計劃,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招生章程”欄(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method-index,lb-1.dhtml)或院校官網查看相關院校的2024年招生章程以及“填報志愿專欄”“錄取規則補充說明”中公布的相關內容等,記錄好擬報考院校代碼、名稱、專業代號、錄取規則、同分擇優錄取辦法等重要內容。
2. 網上填報志愿的網址打印在《準考證》上,考生可直接在瀏覽器地址欄輸入網址登錄網上填報志愿系統,也可通過瀏覽器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依次點擊“平安高考”“填報志愿入口”“普通類、高職對口招生類、體育類網上填報志愿系統”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平臺”,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修改和提交志愿。
3. 考生在網上首次新填志愿后,即可以實時查看到自己在所報院校按投檔分的排名以及在所報第一專業按投檔分和實考分的排名。第一專業排名只為其投檔分在當前院校投檔線上的考生提供。若出現平行分,填報系統還同時顯示相應名次含本人在內的平行分人數。考生可以經常查看動態排名,在其對應分數段填報志愿截止前,根據排名、院校錄取規則和專業要求等信息決定是否修改志愿;并根據本人提前準備擬報考院校名單或“填報志愿專欄”中最新發布的網報志愿階段性統計信息等,綜合考慮選擇修改到哪個院校或專業。
4. 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在其對應分數段填報志愿截止前可以到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打印《網上填報志愿確認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報的志愿信息將不能修改;否則,以最終網上填報志愿信息為準。
5. 網上填報志愿全部結束后,公布網報志愿最終統計結果。
五、投檔與錄取
1.網報志愿結束后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1:1進行投檔,院校對已投檔考生按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于本次投檔錄取未能完成的招生計劃,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再次組織網上填報志愿。
2.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確錄取規則的,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按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錄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確的錄取規則,但又出現“省(區、市)有相關規定的,執行省(區、市)相關規定”“我校規定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有關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省(區、市)有關政策和文件為準”等類似表述的,執行院校招生章程載明的錄取規則。“填報志愿專欄”“錄取規則補充說明”內有補充說明的,一并執行。
3.對于已投檔考生,當考生錄取排序成績相同且安排錄取專業出現競爭時,首先要執行國家所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要執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確的擇優錄取規定。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確擇優錄取規定,則按如下規則擇優錄取:對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確的平行分(同分)處置規則,但又出現“省(區、市)有相關規定的,執行省(區、市)相關規定”“我校規定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有關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省(區、市)有關政策和文件為準”及“若錄取和分專業時出現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各省級招辦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比較相應科目成績排序錄取”等類似表述的,執行院校招生章程載明的相應科目成績排序等平行分處置規則,不執行我區平行分處置規則。“填報志愿專欄”“錄取規則補充說明”內有補充說明的,一并執行。
4.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后,如在錄取過程中和結束后申請自愿放棄本次志愿,視為放棄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錄取,僅可參加專科提前批藝術體育類或高職高專批的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
六、注意事項
1.“2024年普通高考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相應科類本科二批投檔線”在“填報志愿專欄”中公布。
2.院校在本科二批相應科類無招生計劃的,使用相應科類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數線;院校在本科二批有多個院校代號的,以與院校核實確定并公布的投檔分為準。院校另有規定的,按照院校相關規定執行。
3.“2024年具有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報考資格的考生名單”在“普通高考”“公示平臺”中發布。
4.填報志愿期間,如果院校調整招生計劃或相關專業要求,將在填報志愿系統和“填報志愿專欄”中公布,且視為已告知考生。
5.院校錄取已投檔考生時,除了考慮其分數外,還要考慮考生是否符合專業要求。因此,考生必須認真研讀報考院校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及補充說明中的錄取規則和專業要求。考生凡填報限定生源范圍的招生院校或專業時,填報志愿系統視情況對填報考生的來源范圍加以限制,對于沒有限制填報的情形,不代表符合相關錄取條件,因此,所提供的實時排名不能單純作為是否能被錄取的依據。
6.在填報志愿過程中,對按實考分安排專業的院校或專業,投檔分在上一結束分數段及以上的考生已經報滿的專業,下面分數段的考生不能再填報。填報此種情況院校志愿的考生主要參考實考分實時排名。考生填報此類院校專業志愿,應充分考慮下一分數段實考分高的考生,可能會對本人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等帶來影響的情況,避免因實考分低導致不被錄取、未被所報專業錄取等,由此造成的結果,由考生自負。
7.填報使用“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院校的考生,其專業排名與院校的錄取順序基本吻合;填報使用“分數清”“專業級差”等其它錄取規則院校的考生,其排名信息僅供參考。填報按“招生計劃數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清”錄取的院校,當考生的院校排名超過計劃數時需慎重考慮,使用該規則錄取的院校,對已投檔考生安排專業時,先將考生按排序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按同分擇優規則等額確定招生計劃數1:1范圍內的考生名單,再對該名單考生按“專業志愿清”安排專業,如安排完專業后有考生被退檔,則再將計劃數1:1范圍外的已經投檔考生按排序成績由高到低,按照相關錄取規則依次遞補安排未完成錄取計劃的專業。
8.符合教育部相關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相關規定執行。
9.高考報名時承諾只填報專科和投檔錄取期間曾以承諾放棄本科錄取而退檔的考生,不能參加本次填報志愿。
10.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逾期不填報志愿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填報志愿的權利。
11. 我區高考網報志愿過程簡潔、信息透明,不存在暗箱操作空間。部分中介機構和個人夸大網報志愿的神秘性和復雜性,其目的就是借此機會牟取經濟利益,考生不可聽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所謂保證錄取承諾。一些不法分子受經濟利益驅使,利用考生和家長的急切心理,散布虛假信息、販賣制造焦慮,針對志愿填報、招生錄取等環節實施詐騙,嚴重擾亂考試招生秩序。為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部門,鄭重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通過官方渠道查詢、咨詢有關信息,勿存僥幸心理、勿信不實信息,謹防上當受騙。如果遭遇詐騙事件,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2. 不得使用非官方填報志愿程序填報志愿。當填報系統監測到有使用外掛軟件時將自動使其退出系統,在5分鐘內無法再次登錄。
13.其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和投檔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文件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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