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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致2024年成人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
http://m.hxsscy.com 2024年8月26日 來源: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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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成考考生:
你們好!歡迎報名參加2024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我區報名時間安排如下:網上預報名和網上繳費時間為9月3日至9月9日17時(周六日不休息,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完成預報名和繳費,逾期不予補報),報名資格審核時間為9月3日至9月11日17時〔未能在報名資格審核時間內補充提交相關材料(包括享受加分照顧政策和享受免試照顧政策材料),審核結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相關申請〕。全國統考時間為10月19日至20日;10月21日,我區報考蒙語授課高中起點的考生需參加蒙古語文科目考試。為確保考生順利報考,我們溫馨提示如下:
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為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陸續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將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幫助他人作弊等行為以及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等行為納入《刑法》范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明確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屬于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確定了考試作弊犯罪的認定標準和處理規則等內容。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對“組織團伙作弊”“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等四類作弊行為,將視情節輕重,對違規者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或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考生如有違法、違規行為,公安、司法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進行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和“雙公示”信息系統。
請廣大考生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教育考試的法律、法規,做“誠信考試”的踐行者,如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
“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s://www.nm.zsks.cn)和“內蒙古招生考試”(微信公眾號:nmgzskszwx)是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網和官微。請密切關注我們官網和官微,及時獲取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規定、工作進程、熱點問題、填報志愿和錄取資訊等信息。切勿輕信各種“助考機構”“輔導機構”的虛假宣傳,以及利用網絡、傳單等方式散播的“助考”“真題”“保過”“保錄”等以非法聚斂錢財為目的欺騙性信息和詐騙行為,以免上當受騙。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取得優異成績!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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