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委員會,省內各成人高等學校:
2023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簡稱“成人高考”)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進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強化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招生安全有序、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7號)安排部署,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穩實施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人高考是國家教育考試。各地要充分認識確保成人高考安全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考試安全責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穩。各地招生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成人高考、治理考試環境、整肅考風考紀、維護考試安全穩定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教育考試招生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完善各類涉考涉招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重大事件處置決策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請示匯報,并報告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
2.嚴密考試組織管理。各地要嚴格落實全國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項措施,進一步加強試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回收等全過程的試卷安全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嚴格執行考務管理規定,加強考點考場管理。考生不得將手機帶入考點。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考生手機管理服務工作。嚴格執行考生進入考點(考場)安全檢查工作規范,加大人員入場檢測力度,嚴防考生替考和攜帶手機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場。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積極使用分類檢查的技術設備和手段,提高安檢工作的針對性和效率,全面啟用智能安檢門,進一步升級防范高科技作弊技術手段,確保考點考場無線電信號有效屏蔽。加強考務人員工作培訓,提高監考人員履職盡責能力。強化部門協同配合,深入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打擊手機作弊等專項行動,持續推進考試環境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執行考場監考、考點巡考等制度,嚴查違規違紀行為。認真落實國家和屬地有關優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科學精準做好考試防疫工作。
二、全面加強招生錄取規范管理
3.加強報考資格審核。各地要嚴格按照《2023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辦法》和我省確定的成人高考報名條件加強考生報考資格審查,特別是要加強對報考專升本考生的前置學歷資格審查。要積極采取信息化手段,確保考生報名信息采集準確無誤。對于異地報考考生要進一步細化考生報考要求,并嚴格把關,堅決防范中介機構組織不具備學習條件的人員異地報考、錄取和學習。對于申請加分、免試等相關照顧政策的考生,應會同有關主管部門重點加強資格審查,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公示,未經公示和公示不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關照顧政策。要加強工作協調聯動,推進與相關主管部門信息數據互通共享,積極推進考生身份和報名資格網上核查,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原則上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各類免試入學和單獨考試考生的報名手續。
4.合理安排招生計劃。要準確把握成人高等教育辦學定位,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預測,綜合考慮社會需求、辦學條件、生源情況等因素,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按照脫產、業余、函授等不同學習形式科學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計劃。對于培養質量不高、社會需求不足、培養過剩的專業要適當調減招生計劃。要按照《2023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按時完成計劃編制等工作。
5.嚴格招生錄取管理。要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招生錄取的職責和權力,嚴禁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提高人才選拔質量,保證錄取新生達到接受高一層次教育的培養要求。
6.加強涉考培訓機構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國家關于涉考培訓機構治理的有關要求,會同網信、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對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涉考培訓咨詢的規范治理,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三、進一步加強考生服務和新生資格復查
7.加強招生宣傳服務。各地各高校要綜合利用多種宣傳渠道,及時主動、準確有序加強成人高校招生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溫馨提示等服務工作。加強治安、交通、衛生防疫等方面的綜合服務保障,積極為殘疾考生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營造溫馨的考試招生環境。深入開展誠信考試宣傳教育,大力宣傳“考試作弊入刑”及相關法律法規,積極營造誠信考試良好氛圍。
8.嚴格新生資格復查。各高校要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加分照顧和免試入學資格證明等材料與錄取新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進行比對核查,并通過技術手段嚴防冒名頂替。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并通報省教育考試院倒查追責。
四、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9.嚴查違規違紀行為。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及時調查處理成人高考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2023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為10月21日、22日(相關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3)。考試依據2020年版《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命題。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2023年甘肅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我省相關招生工作要求執行。
附件:1.2023年甘肅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方案
2.2023年甘肅省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一覽表
3.2023年甘肅省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表
4.2023年甘肅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進程表
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
2023年甘肅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報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力。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及以上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二)在中國定居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外國僑民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在所選報考地報名。
(三)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市(州)報名并參加考試。確需在非戶口所在市(州)報考的,原則上應在工作或定居所在市(州)報考。非戶口所在市(州)報考的考生除上傳必須的有關報考條件材料外,還需上傳報考所在地居住證原件、銀行開具的工資流水單或社保證明等有關材料。所有參加全國統考、單考和免試入學的考生均需辦理報名手續。
(四)具有照顧條件的考生,應同時提供各類照顧證書(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符合照顧規定的,方可辦理照顧手續。
(五)報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以及《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標準》執行。
(六)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各成人高校要加強考生的誠信教育。考生應自主誠信報考,報名時所填寫內容、提供的相關材料應客觀、真實、準確,參加考試招生時遵守有關管理規定。
(七)網上報名及資格確認的時間和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
9月5日8:30至9日18:00,逾期一律不予補報和確認。
2.報名網址及要求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https://www.ganseea.cn)。選擇“辦事大廳”,點擊“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進入成人高考報名網頁,按照提示和要求,準確填寫基本信息、上傳有關材料、填報志愿等,核對信息無誤后提交,網上繳費成功后,等待審核。
3.資格審核確認時間
9月5日8:30至9日18:00;9月11日8:30至12日18:00,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其網上報名無效。
4.資格審核確認方式
2023年甘肅省成人高考報名資格審核確認采取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以線上為主,線下為輔。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組織和指導考生進行線上及線下審核確認工作。
考生線上審核,考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審核地對考生資格有疑問并要求線下審核的考生,務必按時按要求進行現場審核,辦理確認手續。
5.準考證打印時間
10月18日至22日,登錄2023年甘肅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八)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根據規定,將確認后的考生電子信息匯總、整理、校驗、刻錄光盤后自行保存。享受各類照顧政策考生的證書(證明)復印件,由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按類別裝訂成冊,指定專人保管,以備查證。
(九)考生電子檔案是成人高等學校網上錄取新生的依據。考生電子檔案包括考生確認后的報名信息、志愿信息、考生特征信息、統考成績信息等四部分。考生報名登記表、考生特征(照顧加分項目)及考生各科成績是考生電子檔案的主要信息。
(十)省教育考試院負責采集考生文化課成績信息(包括音、體、美專業成績信息),收集整理、匯總、校驗全省考生的各種信息數據庫,按照教育部規定的格式建立并形成考生電子檔案。有專業課加試要求的招生院校將專業課加試成績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二、招生學校與計劃
(一)經教育部審定核準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開放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職業技術大學、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和普通高校成(繼)教院等(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考試招生。
(二)各成人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等制訂本學校招生章程,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包括招生專業、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專業加試科目的時間、地點等。各成人高校應對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三)招生類型分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和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三種。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業余和函授三種,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高起本四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業余和函授最短學習時間為:高起本五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半。
(四)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工作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各成人高校編制在各地的招生專業目錄,目錄內容應包括招生專業、層次、學習形式、學制、外語語種、校外教學點(函授站)、授課地點、收費標準等內容;第二階段,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認真落實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繼續教育辦學基本要求(試行)》,綜合考慮成人高校辦學條件和能力、生源情況等,從嚴確定所屬成人高校招生規模,組織所屬成人高校編制各專業在各地招生計劃數,招生計劃數不得超過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上限,且原則上不超過本校在生源地報名人數的85%。教育部直屬高校成人招生計劃由教育部(發展規劃司)核定下達。
(五)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實行網上編制和管理,招生來源計劃的編制、上報、分送、調整等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在網上進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須在網上系統全口徑編制分省計劃(包括省屬高校在本省的分專業計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在網上管理所屬成人高校的招生計劃編制工作。
(六)成人高校在分省計劃編制過程中要立足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著眼優化教育結構和提高教育質量,充分體現成人高等教育為在職從業人員服務、以業余學習為主的特點,嚴格控制全日制脫產學習的招生規模。
(七)成人高校舉辦函授教育,只能在已經按規定履行過校外教學點(函授站)登記手續,并報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省(區、市)招生。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校外教學點(函授站)監管,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組織對現有校外教學點(函授站)的全面規范。
(八)成人高校應按教育部相關要求提前做好招生專業備案工作,并在教育部公布的擬招生專業備案范圍內安排招生專業。
(九)醫學門類中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吾爾醫學、針灸推拿學、預防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和醫學檢驗等專業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計劃;藝術類、外語類專業安排函授招生計劃須經教育部審核備案。
(十)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核對匯總后統一向社會公布。
三、考試與考試科目
(一)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按考務管理規定組織考試。考點一般設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
(二)我省2023年成人高考考試所用文具,由考生按照考試科目需求,自備2B鉛筆、2B橡皮和藍色、黑色簽字筆等。
(三)考生參加考試時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2023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評卷工作繼續實行網上評卷,考生參加考試答題全部采用在答題卡上作答和填涂。
(五)高起本、高起專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置統考科目(見附件2)。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其中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外語分英語、日語、俄語三個語種,由考生根據報考學校招生專業要求選擇一種。報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參加三門統考公共課的考試外,還需參加專業基礎課的考試,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為“物理、化學”(簡稱“理化”),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為“歷史、地理”(簡稱“史地”)。以上試題均由教育部統一命制。
(六)專升本考試統考科目為政治、外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見附件2)。外語分英語、日語、俄語三個語種,考生根據報考學校招生專業要求,可在英、日、俄語種中任選一種。除外語非英語語種(日語、俄語)外,試題由教育部統一命制。
(七)成人高校藝術和體育類專業招生必須對考生進行專業加試,其他專業是否加試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確定。成人高校進行專業加試必須在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中注明并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考生的專業加試成績及成人高校確定的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必須于成人高考前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八)所有統考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高起本、高起專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升本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九)考試時間為10月21日、22日(相關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3)。
(十)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應當按照相關考務規則實施并一律使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四、評卷工作
(一)2023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繼續實行網上評卷。成人高考結束后,全省開始集中收取成人高考所有答題卡。省教育考試院負責掃描、切割、形成各學科網上評卷庫。評卷點組織評卷員學習評卷規則和標準,先進行試評,然后正式進入評卷階段。
(二)網上評卷工作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成立網上評卷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網上評卷工作。評卷點也應成立相應的網上評卷領導小組,對評卷質量與進度負總責。各學科成立評卷組,學科組長由本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評卷院校要選聘作風正派、工作責任心強、當年無子女報考成人高校的高水平教師參加評卷工作,指定試題評卷組負責人,負責掌握評卷標準,抽查和監督評卷質量,確保評卷公平、公正。
(三)評卷工作應遵循“堅持標準,公正準確,給分有理,扣分有據”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制訂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
(四)考試成績由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不對考生查卷。
五、錄取
(一)錄取工作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錄取工作全部實行計算機現場局域網錄取。
(二)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三)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根據成人高等教育對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參照考生統考科目成績和招生計劃按考試科類劃定。
(四)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實行考生文化課成績上線,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藝術類高起本、高起專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五)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按考生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對于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六)征集志愿。第一輪根據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投檔,首先投放第一志愿,對未錄取滿額學校投放第二志愿。第一輪錄取結束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及專業實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時間根據錄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各招生院校應選派熟悉招生政策和計算機操作的人員參加錄取工作,及時上、下載考生信息,確保錄取工作按期進行。
(八)錄取新生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蓋章后有效。招生學校按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時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專升本考生還須持專科畢業證)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六、錄取照顧政策
(一)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二)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省內成人高校專升本。
符合專升本報考條件的退役軍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復員干部),憑身份證、退役證(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軍官轉業證書、軍官復員證書)及相應的學歷證書,可申請免試就讀省內成人高校專升本。
(四)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地級以上(含)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位于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周歲(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員。
(六)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符合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必須于報名時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七)錄取階段,所有成人高校在網上系統進行分省(區、市)計劃的調整,省教育考試院積極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計劃的調整工作。
(八)錄取新生名單由招生學校提出,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按審核后的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九)錄取工作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向教育部報送錄取新生的數據庫,并向招生學校提供本年度錄取新生名單。
七、信息公開公示
(一)建立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多級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有關高校應按照有關要求,分別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相關信息。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有關高校應按照職責分工,對享受政策加分照顧、免試入學的考生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準、擬錄高校及專業和錄取優惠分值等。有關單位應于錄取前在各自門戶網站進行信息公示,并保持公示半年。
(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有關高校要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訊地址,并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對舉報事項及時調查處理。
八、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注冊期間,招生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信息進行全面復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加分照顧和免試入學資格證明等材料與錄取新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進行比對核查,并通過“人證識別”等技術嚴防冒名頂替。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對考生報名時的最后學歷進行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相應層次及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九、招生經費
考生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考試費和電子檔案制作費。具體收費標準為:每生每科收報名考試費25元;電子檔案制作費每生30元。招生院校按錄取人數每生80元標準向省教育考試院繳納招生錄取費。招生經費專款專用,主要用于考試管理和考點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十、其他
(一)招生工作結束后,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各成人高等學校應認真總結工作,并書面報送省教育考試院,以便進一步研究改進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二)對違反考試招生有關規定的,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2
2023年甘肅省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一覽表
層次 |
報考類別 |
統一命題考試科目 |
高中起點升本科 |
理科 |
語文 數學(理) 外語 理化 |
文科 |
語文 數學(文) 外語 史地 |
高中起點升專科 |
理科 |
語文 數學(理) 外語 |
文科 |
語文 數學(文) 外語 |
專科起點升本科 |
文史、中醫類 |
政治 外語 大學語文 |
藝術類 |
政治 外語 藝術概論 |
理工類 |
政治 外語 高等數學(一) |
經濟管理類 |
政治 外語 高等數學(二) |
法學類 |
政治 外語 民法 |
教育學類 |
政治 外語 教育理論 |
農學類 |
政治 外語 生態學基礎 |
醫學類 |
政治 外語 醫學綜合 |
附件3
2023年甘肅省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表
一、高中起點升本、專科考試時間表
日期
時間 |
10月21日 |
10月22日 |
9:00-11:00 |
語文/漢語 |
外語 |
14:30-16:30 |
數學(文科)
數學(理科)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
二、專科起點升本科考試時間表
日期
時間 |
10月21日 |
10月22日 |
9:00-11:30 |
政治 |
大學語文
藝術概論
高等數學(一)
高等數學(二)
民法
教育理論
生態學基礎
醫學綜合 |
考生根據報考專業選擇一門 |
14:30-17:00 |
外語 |
|
說明:1.2023年成人高考依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原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2020年版)》命題。
2.專科起點升本科招生專業所對應的考試科目按《專科起點升本科專業與統一考試科目對照表》(教學廳〔2017〕12號文件附件4)執行。
附件4
2023年甘肅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進程表
工作階段 |
工作內容 |
主辦單位 |
完成時間 |
準備階段 |
1.修訂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辦法及有關文件
2.編制招生專業目錄并公布
3.完善網報平臺 |
省教育考試院 |
9月4日前 |
報名階段 |
網上報名 |
省教育考試院 |
9月5日至9日 |
線上資格審核和線下(現場)資格審核 |
省教育考試院、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
9月 |
統計階段 |
復核報名信息;考點及考場編排 |
省教育考試院、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
9月30日前 |
上報教育部報名情況匯總表 |
省教育考試院 |
組織全國統考 |
印發網上評卷工作通知和網上評卷工作方案; |
省教育考試院 |
10月15日前 |
建立全省考生報名數據庫,完成考生電子檔案制作的前期工作 |
省教育考試院 |
全國統一考試 |
省教育考試院、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
10月21日至22日 |
評卷公布成績 |
招生院校報送考生專業課成績(藝術、體育類) |
招生院校 |
11月 |
網上評卷 |
省教育考試院、評卷單位 |
公布考生成績; |
省教育考試院、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
審定、公布成人高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數據準備,人員培訓 |
省招委會、省教育考試院 |
錄取 |
制訂網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成人高校招生錄取 |
省教育考試院、招生院校 |
12月 |
總結 |
上報錄取新生錄取庫、招生總結 |
省教育考試院 |
2024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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