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西部大開發重點建設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選高校。2017年學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一流學科)高校。2018年學校成為教育部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部省合建”高校。2022年,入選新一輪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文學藝術學院現有教職工163人,其中高級職稱教師96人,國務院特貼專家1人,國家級人才1人,省級人才14人,兵團高等學校教學名師1人,建有省級文科平臺3個。學院有文學、藝術學、歷史學3大學科門類,建有中國語言文學、藝術學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國際中文教育、新聞與傳播、音樂、美術與書法、設計、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歷史)7個專業學位授權點。現有漢語言文學、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新聞學、音樂學、舞蹈教育、美術學、環境設計、歷史學8個本科專業,其中,漢語言文學、美術學為國家一流本科專業,音樂學為兵團一流本科專業。
一、報考條件及科目要求
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考報名條件,必須參加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相關專業課統考并獲得本科報考資格,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我校該藝術類專業對應招生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不組織校考。
報考音樂學專業考生,須發聲器官無疾病,口齒清晰,五官端正,體型勻稱。器樂僅限于鋼琴、手風琴、二胡、琵琶、揚琴、中阮,其他器樂種類請慎重報考。
報考舞蹈教育專業考生,須形象、形體符合舞蹈教育專業培養基本要求,身體健康。
報考美術學、環境設計專業考生,須有一定的繪畫基礎,無色盲、色弱,考試科目依據美術與設計類統一考試要求。
二、招生專業及擬招生計劃
2025年我校音樂學(師范類)、舞蹈教育(師范類)、美術學(師范類)、環境設計專業擬招生161人,具體分省招生專業、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專業名稱 |
學制 |
招生計劃(人) |
音樂學(師范類) |
四年 |
50 |
舞蹈教育(師范類) |
四年 |
25 |
美術學(師范類) |
四年 |
50 |
環境設計 |
四年 |
36 |
三、錄取和培養原則
1.藝術類專業成績采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成績。對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相應批次類型的投檔分數線(包括政策性加分)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區、市)相應專業計算公式為準。
2.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原則,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傳統高考省份理工類依次按照實考總分、數學和英語單科成績排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按照實考總分、語文和英語單科成績排序。
3.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專業復測。凡考試有舞弊行為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4.入學后,考生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四、收費標準
1.學費:6000元/年(收費標準如有變化,按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2.住宿費:800元/年(6人間)、1000元/年(4人間)(如學校住宿條件發生變化,由學校統籌安排,住宿費根據變化后的標準執行)。
五、組織與監督
1.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監管本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同時負責相關咨詢。
2.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藝術類招生事宜,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藝術類應試培訓,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3.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辦公室,監督辦公室設在校紀委機關(監察專員辦公室),對藝術類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六、聯系方式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221號
郵編:832003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993-2092827
文學藝術學院咨詢電話:0993-2057283
傳真:0993-2057933
監督電話:0993-2054136
招生網址:zsb.shzu.edu.cn
本簡章由石河子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最終錄取原則以發布的《石河子大學2025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為準。本簡章若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相抵觸,按照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石河子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