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
1.學校全稱:遼寧科技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鞍山市立山區千山中路189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90.66萬平方米;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3.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7.7平方米;生師比18:1;現有專職教師1254人,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占比為89.2%,具有高級職務教師占比為53.9%;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4226.1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6427元;圖書193.4萬冊,生均圖書71.8冊。
住宿條件:2025級新生宿舍4或6人間。
宿舍分配方案:2025級新生宿舍學校集中統一分配。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國家發展戰略、行業發展趨勢和區域協調發展需要及各省份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就業情況、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經學校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確定各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按照主管部門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2.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不設預留計劃。
3.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所有專業報考語種不限。學校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日語、俄語。動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入學后學校公共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4.性別比例:無要求。
5.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學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三、專業設置
序號 |
專業
代碼 |
藝術類
專業名稱 |
學制 |
科類1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
采用“3+3”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 |
科類2
(采用“3+1+2”
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
授予
學位
門類 |
學費
(元/年/生) |
1 |
130201 |
音樂表演 |
4年 |
理工/文史
/不分文理 |
物理類/歷史類 |
藝術學 |
10000 |
2 |
130309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4年 |
理工/文史
/不分文理 |
物理類/歷史類 |
藝術學 |
10000 |
3 |
130310 |
動畫 |
4年 |
理工/文史
/不分文理 |
物理類/歷史類 |
藝術學 |
10000 |
4 |
130314TK |
曲藝 |
4年 |
理工/文史
/不分文理 |
物理類/歷史類 |
藝術學 |
10000 |
5 |
130503 |
環境設計 |
4年 |
理工/文史
/不分文理 |
物理類/歷史類 |
藝術學 |
10000 |
6 |
130504 |
產品設計 |
4年 |
理工/文史
/不分文理 |
物理類/歷史類 |
藝術學 |
10000 |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遼寧科技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遼寧科技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學費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各招生專業學費標準已在“三、專業設置”表中具體列明。
住宿費為1000—1200元/年/生。
2.學費和住宿費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依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及遼寧省教育廳、省物價局及省財政〔2006〕76號文件,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3.獎助貸等助學措施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設立,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高的優秀學生,標準為:10000元/年/生。
遼寧省政府獎學金:由省政府設立,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高的優秀學生,標準為:10000元/年/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政府設立,獎勵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標準為:6000元/年/生。
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標準為:一等4800元/年/生;二等3150元/年/生。
遼寧科技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勵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標準為:一等獎學金3000元/年/生;二等獎學金1500元/年/生;三等獎學金1000元/年/生。
校外獎助學金:學校設立寶鋼優秀學生獎學金等20余項校外獎助學金,獎勵金額1000-10000元/年/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20000元/年/生。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具體實施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
無
七、錄取辦法
1.批次設置及投檔原則
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及投檔原則。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3.錄取原則及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
(1)報考特殊說明
音樂表演專業培養聲樂演唱方向。曲藝專業為原表演專業。
各專業統考子科類對照詳見網站:https://zsjy.ustl.edu.cn/zsw/info/1005/1674.htm。
(2)錄取條件
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組織的相應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要求考生藝術類專業相應科目統考成績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投檔條件。在征集志愿錄取時,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相關規定執行。
(3)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
以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專業志愿(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有專業志愿優于調劑志愿。
當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是:理工類或物理學科類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文史類或歷史學科類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錄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如相關科目比較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4.高考加分政策
在錄取中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關于高考加分的規定。
5.違規考生處理
入學后,經復查有違反招生規定或舞弊行為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八、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412——5929092/6
電子郵箱:lkdzsgzbgs@ustl.edu.cn
網址:https://www.ustl.edu.cn
|